山西高院再审“紫藤巷命案”:新证据发现第三人DNA


12月19日,李文浩母亲在法院外

12月19日,李文浩母亲在法院外

血衣上发现第三人基因

2006年12月25日,案件在临汾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法庭上,李慧、李文浩、董昀当庭称侦查阶段供述不实,遭刑讯逼供。其中,董昀能够提供相关执勤武警证明自己身上伤情。

2007年6月7日,临汾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第一次一审结果:认定李文浩、李慧犯故意杀人案,判处死刑;认定董昀犯包庇罪,判有期徒刑10年;认定李翠仙犯妨碍作证罪,免刑罚。四人均不服判决,上诉至山西高院。

2009年6月12日,山西高院以“原判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0年10月20日,临汾中院第二次一审宣判,李慧被判死缓,其他三人判罚与原一审一致。这份判决,被山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二次撤销,并发回。

2014年1月24日,临汾中院作出第三次一审判决,李文浩、李慧均被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董昀犯包庇罪,获判10年;李翠仙犯妨碍作证罪名成立,免刑罚。四人再次上诉。

2014年9月28日,山西高院驳回上诉,维持了临汾中院的第三次一审判决。四人开始申诉。

2020年6月,最高法认为,该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山西高院对案件再审。

四年后,2024年12月19日,案件再审在山西高院开庭。

此次再审开庭过程中,李文浩、李慧、董昀三名被告人均认为自己没触犯法律,请求法庭宣告其无罪。据了解,此次庭审重点围绕凶器未到案问题、被告人作案动机、详细做案经过等情况展开。

此次公开开庭,法庭安排了48个旁听座席。深一度记者从参与旁听的人员处了解到,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人发问阶段,着重询问了李慧为什么第一个发现案发现场却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为何隐瞒行踪等问题。

对于李文浩,检察机关因“他与李慧当时的不当关系”认为李文浩具有做案动机,李文浩否认做案。

深一度记者了解到,另外一位被告人董昀,已于2016年2月13日刑满获释。此次开庭,他的妻子、哥哥、姑姑一同陪他前往山西高院。庭上,董昀阐述自己没有伪造现场,重点说明了在侦查阶段遭刑讯逼供后所做供述不实。

董昀提到,这次庭审中部分证据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予以了排除,包括证明李文浩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足迹鉴定”、李慧的有罪供述等。

深一度记者从参加庭审的人员处得知,此次庭审上出示的新证据显示,现场搜索到的一件血衣上检测出第三人的DNA混合基因,辩护人以此表示,案发时可能另有人员在场,在案证据无法排除第三人作案嫌疑。

此次庭审持续了三天。12月21日下午,再审庭审结束,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