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果园事件三大争议:副县长14岁工作?果园能不能拆?该赔多少?
一则关于“叶县强拆果园”的话题冲上了热搜。
9月19日,多位网民发文质疑平顶山市叶县副县长胡炜哲履历信息,百度百科资料曾显示胡炜哲出生于1971年5月,1985年进入新华区人大工作,年仅14岁。
此前,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的梨园,因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被当地政府在未谈妥补偿方案情况下强制执行。
贾柯称,今年4月2日,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集结了公安、交通执法、镇政府等部门四百余人,非法强拆他苦心经营近十年的7亩梨园。
9月19日在媒体采访时,贾柯回忆称,当时非常绝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说,5个月前的那天,是一家人的噩梦,因为自己的梨园遭遇强拆,家中4名上前录像取证的妇女和老人被按倒在泥地里,被抢走手机。
对此,9月20日,“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零星果树的补偿标准 图源:极目新闻
对于相关补偿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明确规定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执行,但现豫林经〔2017〕2号文件已经被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废止取代。
“所以在确认果园为经济林的前提下,相应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河南省林业局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即根据产量乘以价格,再结合是否盛果期乘以相应倍数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袁三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