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想国丨无辜民众被“误登犯罪”却难消,犯罪记录不该永久化
在人类刑罚历史上,对于那些曾犯罪的人,古代不仅会割鼻断臂,甚至还会在脸上刻字以示羞辱。但这种野蛮的做法早已被现代法治所废弃,可让当事人终身背负违法记录,并持续地对其进行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又何尝不是一种更隐蔽的墨刑?
法律的最终目标是打破偏见,克服歧视,绝不是通过设置制度性藩篱强化偏见和制造歧视。法治的核心也在于维护每个人的尊严,这其中同样包含违法犯罪者的尊严。
因此,不过度惩罚报复,不将个人作为纯粹的预防和威慑工具,也不株连无辜者,都是现代法治应当谨守的诫命。
梅因在《古代法》中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这一运动,在当下仍旧方兴未艾。
“法治理想国”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陈碧、赵宏、李红勃、罗翔共同发起,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栏目。
主编 | 萧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