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级法院裁决成废纸,澄迈县官方再次5亿重罚将耗死一民企
作者 |刘虎 巫英蛟
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6月27日决定对澄迈县一案值超5亿元的行政处罚案提级管辖,称这样“更有利于公正审理”。这一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此前,澄迈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对海南尖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尖峰公司”)作出巨额行政处罚,经海南省三级法院判决撤销后,该局无视裁决,再次以相同事实、理由及依据,作出相同结果的处罚。
尽管海南省委领导亦早就批示“此事不宜久拖不决,省高院的判决应执行,对营商环境厅的意见要重视”,甚至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还批评澄迈县“行政执法不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不足”,要求其进行整改。然而,公众看到的却依旧是一个我行我素的澄迈县官方。
被澄迈县执法局再次没收的房产。刘虎 摄
澄迈县政府部门再次以相同理由对尖峰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后,还劝说尖峰公司负责人“配合13-20层没收处罚,承担全部责任,然后经拍卖甚至可以低于增容费的价格买回,从而完善手续”。
7月18日,二十大三中全会会议公报明确指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所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尖峰公司负责人认为,程海等人违反行政和司法手段,非法干扰经济纠纷,应严厉查处。
“没收处罚方案是为了掩盖了澄迈县政府部门过往的责任,又阴谋采用软抵抗拒绝执行海南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督察组的反馈批示,却让尖峰公司来背黑锅承担所有责任。尖峰公司不接受也无法接受该荒谬方案。”尖峰公司在其一封《举报信》中,恳求上级领导严查程海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防程海等更进一步的残酷打击报复,挽救尖峰公司于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