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管闲事”后致老人死亡,被关2年刑案撤诉后获国赔43万元,今又陷民事赔偿旋涡
新黄河记者:谭登方
时至今日,吴伟康始终认为自己属于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尽管获得43万元的国家赔偿,但两年的牢狱之灾,却彻底改变了自己原本美好的生活。
6月28日,吴伟康拿到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法院裁定赔偿其人身自由赔偿金337581.2万元,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对于这一结果,吴伟康暂时松了口气。不过,近日他仍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申诉材料。“希望法院可以认定我的见义勇为行为和正当防卫,而不是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作为我无罪的理由。此外,我还要追究检察机关的责任。”吴伟康说。
对于吴伟康的案件,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律师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刑事案件的判决标准要求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否则不构成犯罪,而民事案件具备高度概然性即可裁判。本案中吴伟康的行为虽最终未判决构成犯罪,但在民事领域与陈某的死亡存在法律上的一定因果关系,仍可能构成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下达后即为生效判决,如果被告方不服二审民事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维权。”陈亮表示。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