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伤害中华民族感情”条款如何修改?


修法机会应被珍视而不能被浪费

纵观全文,《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审稿的确对此前争议较大的条款做了相关回应,这也是特别值得肯定之处。其实,民众关切立法修改,且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表达意见,而官方又对此作出积极回应,这本身就已是法治的进步。如此,立法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法律的透明度、民主性和可信赖性,未来也会很大程度上促进法律的实施。

不过,纵观二审稿,目前庆祝可能还为时尚早。因为从整体修改来看,二审稿未被涉及到的问题仍然不少,对于一审稿出现的核心问题改动空间也较为有限。例如处罚圈的明显扩大、处罚幅度的明显提高、程序约束机制的明显松弛,二审稿并未完全予以纠正。

再比如,实践中呼声很高的,例如总则中缺少对违法未完成状态(未遂、预备等)减轻或不予处罚的规定,缺乏对主观故意过失的要求,行政拘留缺乏类似于犯罪中的法益概念一样的实体入罚基准,甚至是除未成年人外,违法记录的封存乃至消除等问题,二审稿同样没有涉及。这多少还是令人遗憾,也让我们对之后的再审怀有更多的期待。

在全文公布二审稿时,中国人大网也在6月28日声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

记得在《修订草案》最初公布时我曾写,“修法无疑是对那些业已发现的漏洞的填补,也是对未尽问题的回应,因此,任何一次修法的机会都应被珍视而不能被随意浪费”。

作为一部普通人随时都会迎面撞上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关系重大,我们关注这部法律的修改, 也期待公众的普遍参与能使这部法律作出更完善的修改。

“法治理想国”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陈碧、赵宏、李红勃、罗翔共同发起,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栏目。

主编 | 萧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