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他人跨省取快递内含毒品案”二审开庭,法院将择期宣判
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1月4日上午10时,“男子为他人跨省取快递被发现内含毒品”一案,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封面新闻记者从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图源受访者
后续:无期徒刑与无罪辩护
本次开庭,辩护人仍然选择为穆嵩作无罪辩护。
穆嵩父亲表示,在庭上看到穆嵩变瘦了许多,心情也不好,看到家人有些伤心。辩护人和家属表示,穆嵩始终不知道行李箱中的包裹是毒品。
辩护人提出,本案没有证据证明穆嵩主观明知其非法持有毒品。且在穆嵩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没有理由推定穆嵩主观明知。其次,本案在特情介入的情况下,存在犯意引诱及控制下交付的情形,穆嵩没有产生对毒品的控制和实际支配地位。
据西安中院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穆嵩在侦查阶段及原审庭审中的供述、穆嵩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经过、侦办经过、离港数据、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认定穆嵩受“上线”指使连夜包车赶至成都,并立即乘飞机抵达咸阳市,随机前往洗衣店领取了藏有毒品的快递。穆嵩不仅在途中收取“上线”支付的远超以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裹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
1月4日,庭审结束后,辩护人万律师告诉记者,庭上仍为穆嵩作无罪辩护,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