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强奸获刑3年当庭上诉,律师:是否订婚不影响强奸罪定性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不接受判决,当庭提出上诉。对此,律师分析表示,订婚关系不影响强奸罪的定性。

订婚后房产证上不加女方名被控强奸?

据被告人母亲甄女士介绍,5月1日,在中间人见证下,27岁儿子和24岁女子举行订婚宴,男方给了女孩一半彩礼10万元(迎娶时付另一半)和一枚7.2克金戒指,她和丈夫还有儿子共同在字据上摁了手印,承诺结婚一年后,面积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孩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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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刑事诉讼法》第55条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具体到本案,如果仅凭口供是无法给被告人定罪的。现在不仅有女方作为被害人的陈述、女方母亲的录音、民警参与下的调解书等证据,还不排除法院掌握了其他有罪证据的情况下,如果这一系列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法院依法给甄女士的儿子定罪,其实并没有问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订婚关系不影响强奸罪的定性,在任何情况下,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违背妇女性自由,就会涉嫌强奸罪,我国目前已有判决婚内强奸的案例。另外,被告人家属从开庭宣判时间、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宣判的程序合法性三个方面提出了质疑,对判决表示上诉都是合情的,但是从法律上,首先开庭时间、宣判时间短并不代表庭审程序是违法的,如果开庭宣判的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庭宣判流程,则是合法的;其次,法院在对本案证据进行审查时,不会仅以嫌疑人的口供作为唯一的定案依据,还要结合其他的实物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定罪,“疑罪从无”,仅仅只有口供是很难进行定罪的;最后,律师是否在场并不影响宣判的结果,宣判的结果是法院在结合庭审证据、律师建议、审判委员会审议后综合判定的结果。

目前被告人家属表示不服,依法可以提起上诉,相信二审法院最终会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但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本案都再次提醒,与人交往一定讲求你情我愿,且不可违背他人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