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楼梯上泼机油致3人摔伤,警方通报


多人在此摔倒(受访者供图)

多人在此摔倒(受访者供图)

警方介入案件调查

健身房老板张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发生后到次日凌晨2时才开始做笔录,此前一直在调解中。“派出所说,因为我之前跟他有纠纷,导致他出现不理智行为后有人受伤,想让我承担一部分责任。”

张先生说,他的健身房也购置了保险,他咨询保险公司得到的回复是,如果警方出具健身房应当承担责任的认定书,保险可以赔付。不过他向警方提出出具纸质责任认定证明被拒绝,“我作为一个经营者,这种人为故意的伤害,我并没有办法控制。”

张先生表示,此事对他健身房的经营造成了极大影响,目前已有会员找他退卡,“说我们连他们的生命安全都保证不了。”张先生还说,此前达成的和解中由他出钱负责修理楼下商铺玻璃门,但他现在拒绝直接赔付玻璃门,“可以找第三方检测,检测属于我的责任我可以赔偿。”

9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出警的道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线人员称此事正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案件情况。道县公安局值班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需联系市局。永州市公安局对外电话告知记者需联系政治部宣传科,记者根据其提供的宣传科电话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涉事老板需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楼下商铺老板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视三位伤者的情况而定。假设三位伤者的伤情不重,行为人楼下商铺老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范畴,公安机关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胡磊律师强调,楼下商铺老板明知自己泼洒液体在楼梯口处,对于上下使用楼梯的不特定人群具有高度危险性,“行为人对于伤害结果是一种放任的故意,法律上称之为间接故意。一旦三名伤者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楼下商铺老板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视伤者情况依法需要承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

胡磊律师补充说,楼下商铺老板除需要承担治安或刑事责任外,对于健身房和三位伤者,他还需要承担完整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停业损失、医药费、伤残费等完全承担。